胡志偉70萬宣傳車租賃費 單據地址為骨場 被指報銷開支單據混帳

因反對派多名立法會議員被取消議員資格而參與總辭,辭去立法會議員職務的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被指報銷約70萬元的宣傳貨車租賃費用時,帳目混亂,提供服務公司由該黨前中央委員會委員黃堅成持股。有建制派質疑運作,要求廉政公署介入調查。胡志偉批評有關報導抹黑,是「莫須有罪名」,強調所有單據均「清清楚楚」。

胡志偉強調所有單據均「清清楚楚」。
胡志偉強調所有單據均「清清楚楚」。

大公報報道指,胡志偉向立法會報銷開支的單據顯示,由2013年4月至2016年3月,胡每月報銷租賃5.5噸密斗貨車作宣傳用途,閃耀製作有限公司每月收取16,800元租賃費,而報銷單據顯示車身宣傳廣告為三款胡志偉的宣傳海報。惟自2014年5月後,宣傳貨車供應商由閃耀製作有限公司轉為閃耀娛樂製作有限公司,租賃費增至18,000元,但仍續用同款宣傳海報,報銷單據申報地址及電話亦相同,兩間「閃耀」的申報地址則是一間色情芬蘭浴中心

報道又指,閃耀製作有限公司董事為民主黨創黨元老李建賢及朱耀明之子朱牧華,而閃耀娛樂製作有限公司董事及股東為該黨前中央委員會委員黃堅成。

元朗監察議會聯盟召集人李月民昨(16日)向廉政公署舉報胡志偉涉嫌貪污,並指胡涉嫌以自己人公司,從中騙取公帑。

胡志偉表示,其所有單據都經立法會秘書處及核數,「清清楚楚」,認為如有問題,立法會秘書處會提出,看不到有任何違法的地方,批評有關報道是抹黑。

最新文章